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作者:佚名

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是国家级综合性美术大展,自2017年首届举办以来,已成为中国美术界关注青年创作的重要窗口,是青年艺术家迈向专业领域的关键平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展示当代大学生艺术创作成果,反映新时代大学生笃志进取、开拓创新、生机勃发的精神风貌,发掘青年美术人才,促进高等美术教育发展,2026年中国美术家协会将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二、参展对象

全国艺术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及硕士、博士在校生。

三、征稿门类与展区设置

(一)征稿门类

中国画油画综合材料绘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连环画插图漆画实验艺术数字艺术动画艺术设计工艺美术陶瓷艺术。

(二)展区设置

本次展览按门类设置8个展区,具体如下:

1. 中国画展区

2. 油画·综合材料绘画展区

3. 版画展区

4. 雕塑·水彩·粉画展区

5. 连环画·插图·漆画展区

6. 实验艺术·数字艺术·动画展区

7. 艺术设计展区

8. 工艺美术·陶瓷艺术展区

各展区展出作品数量及进京作品比例按照《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见附件1执行,总计展出作品约2050件,其中进京作品约350件2026年北京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进京作品展”,展览结束后组织巡展

四、作品征集要求

1.凡应届毕业生及硕士、博士在校生在校期间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公开展出,均可投稿。展览不直接面向个人收件,由各院校进行收稿并自行组织初审,各院校将通过初审的推荐作品统一上报展区,推荐作品数量不超出投稿作品数量的50%。

2.每位作者投稿不能超过2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原则上限投1件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3.多幅组画作品以1件计算,尺寸的总和应符合单件作品的尺寸规定;各画种送展作品的规格严格按《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展区作品征集细则》(见附件2执行。

4.投稿流程:各院校统一填写表格并加盖学校公章(表格可从中国美协官方网站www.caanet.org.cn下载),通过指定网址https://zg.caanet.org.cn/上报推荐作品,并将投稿作品(含推荐作品)的纸质材料寄至指定地址,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5.送件作品保险由作者自行投保,退件作品保险由展区投保。

6.作者须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五、院校初审通过稿件资料报送相关信息

(一网上报送道开通时间

2026年5月1日—20日

(二)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710室,邮编:100083办公电话:010-59759683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qgdxsmzbgs@126.com。

(三)表格下载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院校)选送作品清单》及相关表格,可中国美术家协会官方网站(www.caanet.org.cn)下载。

六、评审流程

1.院校初审:各艺术院校按不超过投稿作品数量50%的推送比例组织本校初审,初审通过的推荐作品通过网络上报展区因超额推送作品出现的问题,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办公室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2.展区初评:由展览评审委员会对初审作品进行网络初评。

3.展区复评:由总评审委员会初评入围作品进行网络复评,确定各展区入选作品。

4.展区进京作品评选:在各展区开幕后,总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网络抽取评委赴各展区按照比例评选出进京作品。

5.直送青年美展作品评选:进京作品展开幕后,总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网络抽取评委,按照比例从进京作品中遴选出一定数量的直送作品,进入下一届全国青年美展复评环节。

本次展览将成立总评审委员会、展区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负责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公平公正。

七、展览时间安排

1. 2026年5月:开通作品投稿通道

2. 2026年6月:各展区进行初评、复评

3. 2026年7月:各分展区开幕

4. 2026年下半年:进京作品展开幕

八、相关说明

1.入选作者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入选证书;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进京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1分)。

2.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

3.各院校的初审费用(含作品征集、评审、送件、退件等)由院校自行承担

4.展览结束后,各展区入选作品由展区负责退还原送件单位,进京作品按组委会要求统一安排。

5.各展区将按统一规格出版展览作品集,进京展作品集由组委会负责出版。

6.若作品存在仿制、抄袭、剽窃等情况,或作者存在一人多投等违规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参展资格。

九、其他事项

1.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及《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的各项规定,同时遵守《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2.展览相关信息将持续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www.caanet.org.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密切关注。

3.本征稿通知未尽事项,由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附件:1.《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

2.《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展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

3.《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院校)选送作品清单》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办公室

2026年3月


责任编辑:左进学
审核:王永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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